•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2-00426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

1.县政府规章;

2.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文件(其标题主要含“意见”“措施”“方案”“办法”“规则”“细则”“计划”“规划”“纲要”等字样)。

二、解读主体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


解读工作责任主体。其中,县政府规章由县司法局牵头负责,其他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负责。

三、解读流程

1.起草阶段。政策解读应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文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其中,解读方案主要对解读工作按阶段或进程作具体的部署安排,明确解读工作的时限、范围、对象、途径、内容和重点等(见附件1);解读材料主要对政策文件出台背景、目的意义、政策具体内容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等进行解释说明。

2.审签阶段。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须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经本部门审定、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股室审核后,送至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留存备案。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审核公开属性。

3.发布阶段。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按照程序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关联发布,方便公众查阅。

四、解读内容

解读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说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二)对主要内容,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说明其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

(三)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疑问、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四)若涉及办事的,根据文件内容说明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若涉及执法事项的,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六)属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说明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五、解读形式

解读材料主要以图文形式制作,要善于运用图表、动画、音频、视频、H5等形式展现,方便公众理解,鼓励解读形式创新。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其中,地方政府规章有立法解释的,其政策解读应当结合立法解释进行全面解读。

六、其他要求

今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已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中,有2个文件未做政策解读(具体名单见附件2),未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登记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有10条,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将解读材料、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材料6月24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

 

附件: 政策解读方案.docx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