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4.19日晚9:20分,我从原泉小学门口乘坐甘***989到明昊家园,当时出租车上还有一位乘客,那我乘客要在轩辕广场下车,司机也没有提前跟我说我不顺路,在我准备下车的时候他想跟我手8.6元,我我提出质疑说一直是6.2元的情况下,他又说现在是夜间时间,要手6.6元,可我明明看到卡是从6.2元递增的,回家我查询了天水市的出租车收费执行标准,夜间收费是从23点开始的,我就是想举报这些乱收费的出租车司机,希望交通部门能认真查查这位出租车司机。
留言时间:2022年4月20日
【答复意见】
清水县交通局关于网民反映“清水县出租车乱收费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清水县出租车乱收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车牌号为甘***989的出租车在承载服务过程中,在征得同行乘客同意的前提下搭乘顺道乘客。关于出租车收费的问题,按照《清水县物价局关于天嘉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清水县出租车公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的批复》(清价发〔2018〕7号),实行区域性差异收费标准“计程出租汽车客运价格之2:夜间21时(含21时)至次日晨6时(不含6时)乘车,起租价6元(2公里),起租里程超过2公里,每车公里1.60元(含空驶费)。”不存在乱收费情况。
感谢您对我县出租服务质量的监督。监督电话0938—7151175/715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