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029-154510-284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15-12-2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应明确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并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积极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一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四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要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