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天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乡级城乡居民单病种
付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中心、各股室、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单病种付费管理,支持分级诊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现将《天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乡级城乡居民单病种付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天医保发〔2021〕38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