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省委编办《关于调整全省市县乡三级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意见》(甘机编办密电〔2021〕 1号)、市委编委《关于调整县区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天机编通字〔2021〕8号)和县委编委《关于重组清水县乡村振兴局的通知》(清机编发〔2021〕7号)精神,将原清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清水县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6月4日挂牌,重组后的清水县乡村振兴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数均保持未变。
根据具体职责来看,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18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主要负责本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1.局机关人员编制:县乡村振兴局机关编制9名,现有工作人员8人(天津河北区挂职1人)。
2.领导职数:县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成员4名,为1正3副(天津河北区挂职1人)。
3.所属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清水县乡村振兴局下设四个非独立核算事业机构,分别为:清水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中心(正科级),编制6名,现有工作人员6名;清水县外资扶贫项目服务中心(副科级),编制12名,现有工作人员9名;清水县精准扶贫监测信息中心(股级),编制12名,现有工作人员9名;清水县精准扶贫帮扶工作中心(股级),编制11名,现有工作人员11名。
4.单位内设股室8个,分别为:综合股、建档立卡股、东西协作股、计财股、项目股、宣传信息股、帮扶股、互助资金管理股。
二、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机构设置情况
将全县18乡镇扶贫工作站重组为乡村振兴工作站,原机构性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均保持未变,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设站长1名(乡镇党委书记兼任) ,专职副站长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