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乡村振兴局部署安排,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三新一高”导向,促进共同富裕,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以产业就业为抓手推进乡村发展,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推进乡村建设,以清单化管理为抓手推进乡村治理,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一、巩固脱贫成果,坚决守住底线
(一)完善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按照精准监测、精准帮扶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到发现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案一户优化动态监测。建立监洲桥准年度调黎机制,合理确定防止返贫监测标准,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按照“六必访”“六必查”要求,瞄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常态化、网格化排查返贫致贫风险,对存在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缩短认定时间,精准确定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强化精准帮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就业、易地搬迁等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好“一户一策”帮扶计划。针对因灾因病因残因疫等风险,及时协同督促落实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确保应扶尽扶。严把退出关口。按照风险“七不消”要求,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通过精准帮扶、落实政策等稳定消除风险,防止急功近利、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确保有序退出。强化数据分析。加强防止返贫监测数据常规分析、区域分析和专项分析,定期分析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收入、外出务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研判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脱贫成果巩固拓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加强规范管理。细化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操作规程,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落实监测帮扶周统计、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和信息共享,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工作的敏锐性、预见性和超前性。
(二)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财政、金融、土地等帮扶政策和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力量等帮扶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快补齐发展短板。编制工作方案。强化省负总责,组织33家省级行业部门编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明晰支持政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到县政策清单,细化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组织省直行业部门开展支持重点帮扶县政策培训。突出项目支撑,指导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16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完善县级工作方案,编制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安排和时限要求,组织省直行业部门逐县开展县级方案评审。推动政策转化。将项目作为政策落地的有效载体,推动重点帮扶县和省级行业部门政策对接,指导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16个省级重点帮扶县根据行业政策、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提具体项目,建立到县项目清单,着力论证筛选一批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区域发展关联度高、稳定性强、综合效益好、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好项目。指导重点帮扶县统筹安排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加强监测调度。健全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机制、资金项目调度机制和“月通报、季分析、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定期调度机制,适时通报工作情况,推动政策举措落实。
(三) 助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调整优化资金支持方向。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今年达到55%,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强与省直行业部门衔接配合,推动脱贫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共建、共用、共管。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全面开展信贷需求摸底调查,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沟通,确保符合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脱贫人口应贷尽贷,督促各地加强贷后管理,加大信贷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力度。强化信贷风险管控,科学做好贷款清收工作,筑牢风险管控防线。会同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推动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富民贷”,每月向国家乡村振兴局报送进展情况。持续抓好光伏产业帮扶。进一步规范村级光伏电站资产管理、运行维护、收益分配和公益岗位设置,落实每日监测、每周提醒、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弹性调度、专项治理、实地督查、业务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光伏收益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探索开展收益资金统筹使用试点工作,保持光伏公益岗位稳中有增。继续规范世行项目。加强世行六期项目业务管理,持续开展合作社能力建设培训,做好各项收尾工作,争取世行新申报项目在甘肃落地。继续加强对榆中县、永靖县互助资金管理及退出工作的督导调研。
(四)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会同人社部门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监测分析,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任务。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继续支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政策,深化省际间劳务协作,探索市县间劳务协作,拓展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做好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发动和培训服务等工作,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深入实施“雨露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两后生”应补尽补。结合实际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弱劳力、半劳力和因家庭原因无法外出的脱贫劳动力就业,确保乡村公益岗位聘用脱贫人口数量稳中有升,同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强化帮扶车间的帮扶属性,会同人社部门明确帮扶车间认定、退出标准和程序,明确脱贫人口在帮扶车间就业的比重。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多措并举盘活闲置帮扶车间,拓展流通渠道解决订单不足问题。在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冷链物流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五)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和革命老区建设。认真落实“双牵头”责任制,按照我省《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指导市县进一步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强化社区管理,促进社会融入,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倾斜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督促正宁县加快2021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按期完工。争取国家继续在我省革命老区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指导有关县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六)深化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对照“十四五”津甘、鲁甘东西部协作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东部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维续保持资金援助、人才交流力度,持续强化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全面完成国家协议书和省级责任书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坚持“以协作促发展”的鲜明导向,持续深化产业合作,围绕实施强县域行动,推动共建“一县一园”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 力争每个受援县年内引进1- -2家投资不少于1000 万元的企业,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创新帮扶举措,推广复制东部乡村振兴成功做法和机制模式,协力支持“百村振兴计划”,提升示范村建设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东部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源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类人口”和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指导市县因地制宜确定使用资金,督促市(州)强化对协作帮扶项目计划的审核把关,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开展2022年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调研督导,定期进行绩效评价,坚持开展以查看帮扶资金流量、流向、流速、监管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五查五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持续加强党政干部和教育、卫生、农业、科技、民政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继续开展“万企兴万村”甘肃行动,探索灵活可行的村企对接机制,动员省内外民营企业帮扶我省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山区的脱贫村,引导东部协作省市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各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团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帮扶。配合省民政厅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引导促进上海和省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投身重点帮扶县乡村建设。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浓厚氛围。
(七)加强省内定点帮扶。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发展乡村产业、开展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治理、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基层组织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帮扶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有效提高帮扶工作水平。落实帮扶责任。细化完善全省帮扶职责任务,压紧靠实省直组长单位统筹协调、省直牵头单位督促推动、各级帮扶单位到村帮扶、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帮扶责任人到户帮扶等责任。强化政策培训。加强乡村振兴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省级示范培训、市州重点培训、县区全员培训的成功做法,通过召开视频培训会、在《驻村工作队管理平台》开设培训专栏、开展驻村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等方式,帮助干部掌握基本政策、熟悉业务知识、提升工作本领。加强日常管理。采取省市明察暗访、县际交叉督查、电话抽查提醒等方式,推动基层干部落实各项制度、履行帮扶责任、带领强村富民。督促县乡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严格落实“钉钉”考勤打卡制度,每季度对考勤打卡情况进行通报,推动驻村干部严格落实“吃住在村、工作到户"要求,有效解决“两头跑"“驻村不住村”问题。注重示范引领。深入挖掘各地、各级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的先进事迹,总结提炼一批叫得响、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 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加强传帮带和比学赶超,展示如虎添翼、生龙活虎的精气神。
二、推进乡村建设,提高治理水平
(八)深入开展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推进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县域内统筹,因地制宜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力求做到“一村一特色、千村千面貌”。深化“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 接续创建5个省级示范市(州)、10个省级示范县(市、区),建成50个省级示范乡(镇)、新建500个省级示范村,完善并兑现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奖补政策。指导各县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科学制定任务清单,优先纳入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通村组路硬化、农村供水等项目,优先安排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生产生活的项目。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
(九)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制定印发《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 2025 年)》,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规模较大村庄,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置利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印发《甘肃省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全省实施改厕40万户,到年底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常住农户的63%。摸清问题厕所底数,组织开展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回头看”,持续分类推进整改,严防出现新的规模性问题厕所。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技术模式,城郊和建有污水管网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下水道水冲式卫生厕所,川区及群众居住相对集中的村落推行三格式、双瓮式等节水型卫生厕所,干旱、高寒山区及群众居住分散地区推广卫生旱厕。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研究建立农村厕所革命信息化管理监督系统,制定《甘肃省农村厕所革命信息化管理监督系统建设方案》,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农民满意一个。
(十一)加强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协调推进的治理体系。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全省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效能,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等乡村治理方式。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甘肃省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省乡村治理推广运用清单制暨移风易俗工作现场推进会。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推广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总结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指导3个国家级和15个省级示范县做好试点工作,积极推介全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创新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农村移风易俗。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基层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着力解决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高价彩礼、封建迷信、黄赌毒等问题。
三、强化政策保障,创新体制机制
(十二)用足用好衔接政策。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推动各项衔接政策落实落地,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完善和创设一批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有效衔接政策体系。推动完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保政策,落实过渡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细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
(十三) 提升资金项目资产管理水平。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前期谋划和规划可研,调整优化入库项目,提高项目质量。加强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调整入库,及时清退“负面清单”项目和条件不成熟无法实施的项目。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完善项目评价办法,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强化资金监管。认真执行中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省级管理办法,及时提出2022年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县级统筹使用好衔接资金,足额保障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产业振兴、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资金需求,科学匹配资金和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开展项目资金调研督导,督促各地科学谋划项目、精准匹配资金、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配合省财政厅开展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联审。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落实月通报机制,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支出均衡。强化绩效评价。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防止跑冒滴漏和腐败问题发生。举办全省项目库建设、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国家系统资金项目资产模块数据录入培训班。组织开展2022年衔接资金中期绩效评价,继续开展年度绩效考核,配合做好国家对我省绩效考核实地评价。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市县加强乡村道路和饮水等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强化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和风险防控,加强到户类资产指导帮扶,推动各类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十四)强化人才支撑。加强服务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全省县乡村干部及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农村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的扶持,为乡村产业振兴培养更多技能型人才。做好东西部协作人才交流数据统计。调整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加快促进干部能力素质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乡村振兴部门人才建设水平。
(十五)严格考核督查。配合做好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配合制定2022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考核激励约束。配合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省级各部门推动乡村振兴责任,强化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组织签订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书。扎实有力抓好国家2021年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各地各部门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开展常态化监测调度和暗访调研,实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化管理,做到“年初亮目标、年中亮进度、年底亮结果”。发现、培育和推广乡村振兴新鲜经验和做法,更多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现场观摩交流等方式,抓点带面促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
(十六)讲好乡村振兴故事。配合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发挥好“三微三端”宣传工作矩阵作用,围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领域,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和示范样板,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聚焦中心工作,挖掘特色亮点,总结成功经验,积极向国家乡村振兴局推介,通过国家级媒体、国家乡村振兴局网站、《乡村振兴简报》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我省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办好《甘肃乡村振兴简报》,建强全省乡村振兴系统“三微三端”宣传阵地,打造各地互学互促、奋勇争先的平台。强化正面宣传,通过举办新闻媒体座谈会、“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省联赛、编辑出版报告文学、制作宣传专题片等,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加强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系统建设
(十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乡村振兴系统落地生根。持续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 《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汇编》,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悟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办法、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
(十八)配合制定出台省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待国家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出台后,本着上下对应、分工合理、运行顺畅的原则,主动与省委编办沟通衔接,配合做好“三定”规定出台相关工作,明确工作界面,厘清职能分工,按处定编定岗定员,合理调配人员。积极推进直属、所属事业单位更名和职能优化调整。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配合机构编制部门,支持指导市、县乡村振兴部门做好职能调整和机构队伍建设。
(十九)抓好乡村振兴省级示范培训。举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视频培训班、全省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训班、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全省乡村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能力提升培训班、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讨班、省级示范村乡村建设专题培训班、全省乡村治理专题培训班、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专题培训班,提升乡村振兴干部能力和水平。配合国家做好乡村振兴培训基地认定和师资库、教材库、案例库、课程库建设工作。
(二十)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谈心谈话制度,掌握思想动态,增进团结互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牢不尚空谈、唯有实干的导向,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作风,加强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办主责,有力有效抓好既定目标任务落实。加强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八五”普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解决好企业改制和职工住房遗留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开展风险防控排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