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20〕13号),下达我县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4万元,已纳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整合使用。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0年3月28日第3次会议研究决定,对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4万元,整合用于易地搬迁工程贷款贴息30万元,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稳岗补贴项目234万元。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各乡镇接通知后,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清水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方案》(清扶开办发〔2018〕45号)、《清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清脱贫领办发〔2020〕21号)及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好用好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充分发挥扶贫效益。
附件:清水县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