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资源发〔2020〕41号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2020年清水县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乡(镇)护林大队:
现将《2020年清水县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以执行。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0日
2020年清水县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努力构建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结合市防火办2020年有关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部署和2020年我县森林防火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习近平一系列讲话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围绕林业发展建设大局,积极推进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森林防火“五大”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确保我县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06%,确保我县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建设和谐平安清水做出新的贡献。
二、宣传重点
1、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我县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2、宣传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贯彻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决策落实情况;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就,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实际成效和成功经验及在森林防火战线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事迹。
3、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和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和安全知识。
4、重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三、主要形式和内容
(一)抓主题宣传,产生比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及时报道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的最新进展及取得的成效。
每年1月份为我县森林防火宣传月,3月份的第二周为森林防火宣传周,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组织森林防火专家介绍森林防火基础知识、扑火技能、火场自救常识等,尤其是在“春节、”、“春耕生产”、“春分”、“清明”前后,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切实把森林防火知识融入到每个人的心里。
(二)抓集中宣传,形成较大宣传声势。围绕春节、清明、“五一”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各级森林防火部门,新闻媒体统一行动集中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在中小学举办防火知识讲座,宣传省市县防火令、印发森林防火科普读物,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用植树、送花等一些有宜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进行祭祀。县、乡镇防火应急分队要在关键期内上山巡视,对上坟祭祖人员进行监督,确保火灭人再走。
(三)抓重点宣传,扎实开展“十不准”活动。从森林防火实际出发,深入村镇社区、农户家中、风景旅游区和农事活动区,从严管火源和消除隐患入手,扎实开展“十不准”活动,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无死角、求实效的系列宣传行动,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把森林防火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1、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各级防火部门,要根据森林高火险期发布森林防火戒严决定,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戒严期。村村张贴森林防火戒严决定,户户发送《森林防火公约》。
2、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各乡镇、各国有林场要在关键时期就森林防火进行宣传,切实引起群众对森林防火的高度重视,确保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的防火安全。
3、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每户发送一张森林防火宣传单,重点讲清森林防火的重要性、预防森林火灾的基本要求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
4、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大会,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强化控制野外用火意识。
5、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内的中、小学校,要在森林防火关键重点时段,普及性地上一次森林防火课。以“小手拉大手”形式教育学生、感化家长,实现森林防火群防群治。
6、在每一个行政村都要开通森林防火广播,要长时间、大密度、不间断地反复向村民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7、森林防火期内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每天走乡串村巡回宣传。
8、要在交通要道、进山路口、风景名胜区等重点位置,刷写更新一批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专栏。
9、旅游旺季到来之前,印制一批带有森林防火警示标志的门票,提高游人森林防火意识。
(四)抓典型宣传,以榜样推动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总结一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达到宣传教育作用。
(五)抓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的方式定时发送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继续每天在清水电视台制作播报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森林防火期内定时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制作一批反映森林火灾教训和普及森林防火基木知识的图片和光盘,经常性地在森林防火重点地区进行巡回展览和播放,以醒目直观的形式警示和教育群众,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效氛围。
(六)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在各级媒体公布重大森林火灾查处、肇事者追究等情况,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教育和警示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维护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充分发挥各级媒体重头栏目、重要时间段作用,深入剖析森林火灾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切实做好整改,提升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整体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形成声势。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要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努力形成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改进创新,注重效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典型宣传要紧扣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做到生动、具体、感人、可亲、可敬、可学。
(四)指派专人,严格送审。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指派专人从事宣传稿件的撰写和报送工作,要将活动开展后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以信息的形式上报县防火办。每年各地信息报送不少于10条。在宣传稿件撰写、上报时要严守纪律加强管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原则,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对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受害面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需要新闻报道时,必须经当地森林防火业务主管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