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
清水县永清镇温沟村木耳大棚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个别项目计划调整的通知》(清农领办发〔202〕32号)精神,我局组织实施了清水县永清镇温沟村木耳大棚建设项目,现将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建成木耳种植大棚9座3540平方米,建成木耳晾晒大棚2座649平方米,建设蓄水池1座120立方米,硬化厂区道路1256平方米,建设管护房60平方米。项目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
二、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共下达资金200万元,共使用199.875182万元。经乡镇自验、部门验收和县级验收,项目验收均合格,符合财政资金拨付标准,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特此公告,请广大群众监督。
公告期:长期
监督部门及电话:县乡村振兴局 0938-7151271
县农业农村局 0938-7151249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