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yingjiguanliju/2022-00007
  •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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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应急发〔2022〕48 号 清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清水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清水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工贸企业

现将《清水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262

清水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切实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天水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天水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工贸行业企业25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四不两直”诊断式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整治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及检维修作业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确保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党的二十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全国“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及检维修作业,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按照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附件1)要求,认真摸排对于我不涉及的重点行业企业,请在此次摸底中予以确认,并以零报告制度上报。结合我实际,将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及企业内检维修作业作为全“百日清零行动”重点整治对象。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以下简称“有限空间4条”)

1.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三)检维修作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检维修7条”)

1.未按照规定制定检维修作业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未对所有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未对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4.检维修作业现场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责任或擅自离开监护岗位;

5.未按规定对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7.未对承包单位的检维修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三、工作安排

“百日清零行动”自 2022年6月至9月底,共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改(6月底前)。所有工贸企业要对照“检维修作业7条”重点整治事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分别对照“粉6条”、“有限空间4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建立工作台账,整改落实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应急管理局

(二)属地专项检查(7月底前)。乡镇和有关部门依据分级分类监管职责,分别对照“粉6条”“有限空间4“检维修7条”重点整治事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三)级抽查检查(8月中旬)县安委办将采取“四不两直”对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工贸企业“百日清零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省厅也将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百日清零行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9月底前)。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提

“百日清零行动"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推动工贸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监管效能的制度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百日清零行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举措和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动。要全面摸清辖区内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和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整改期间安全万无一失。对执法检查不精准、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问题清零销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紧盯“粉6条”“有限空间4条”检维修作业7条”等重点整治事项,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执法模块开展执法检查,确保重点整治事项清零销号。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粉6条”“有限空间4条”检维修作业7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要移送公安机关。

(四)广泛宣传警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百日清零行动”,鼓励群众举报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营造全社会关注“百日清零行动”的舆论氛围。要曝光一批涉及“粉6条”“有限空间4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附件1.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

2.“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