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审计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实工作机制,推进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整合现有法治类工作小组职能,成立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厅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厅领导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法规审理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密切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厅机关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印发《甘肃省审计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甘肃省审计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从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机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工作情况报告机制、内部协调配合机制、督查评估及调查研究机制等,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各项职责任务,确保依法审计工作相关制度落实到位,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领导小组对法治建设及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等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督促整改落实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总结宣传成功经验和好思路好做法,督促下级审计机关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促进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供 稿:法规审理处 杨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