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财发[2020]222号
清水县财政局关于
批复清水县教育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清水县教育局: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经批准2019年县级财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04.34万元,本年收入16,725.78万元,本年支出17,207.2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2.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047.5万元,本年收入13,272.31万元,本年支出13,706.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3.0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4.94万元,本年收入2,391.47万元,本年支出2,399.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7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四)你部门应当自批复决算之日起二十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
清水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