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清水 诚信八条
1.做文明市民、树诚信新风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清水县市民,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作为我们的日常行为规则;自觉遵守市民基本道德规范,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培养树立“以廉守家、以学兴家、以德治家、以俭持家”的文明家庭理念,弘扬传统美德,争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的道德模范。
2.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倡导市民群众遵守借贷约定,借钱借物及时归还,才能赢得别人信任,下次有困难时获得他人帮助。
3.不侃空、不瞎允,说话算话
人们无论在个人行为、家庭生活、社会交往还是经济往来中,都要一诺千金、说话算数,不能做到的事情不要随便许诺,承诺过的事情一定要兑现,这样才能促进人际互信,为清水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
4.不贪小便宜、不投机取巧
呼吁广大市民摒弃贪小便宜、投机取巧思想,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才能取信于人,自己也能避免上当受骗。
5.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倡导广大市民群众,无论是在网络朋友圈还是在现实交往中,都要遵纪守规,不要听信谣言、传播谣言,更不要无中生有、捏造谣言。
6.做生意货真价实、广告、营销不“套路”
倡导广大商家,要秉持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理念,做生意货真价实、做买卖公平交易,绝不能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做广告、搞营销时要实事求是,不要给消费者“设套”,蒙蔽甚至坑害消费者,而是要注重用更好的品质和更优的服务赢得市场的信任,共筑放心消费良好环境。
7.不拖欠工资、工程款
倡导广大企业、开发商按约办事,及时支付职工工资、按时结清各类工程款,争当诚信清水好榜样。
8.公职人员要带头、模范先锋做表率
弘扬诚信文化、涵育文明新风,广大公职人员、模范先锋理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倡导各级党员干部、广大公职人员、各类先进典型,都要主动做诚实守信的带头人、践诺守约的先行者、诚信清水的代言人,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