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办发〔2021〕70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菊霞县长: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
宋贤雄副县长:负责财政、金融、发展改革、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务经济、信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镇管理、“接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外事、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民生实事办理、防震减灾、消防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人防办、城投公司)、城市更新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震局、消防队。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信访局、老干部局、公务员局、党校(行政学院)、编办、侨务办、国家统计局清水调查队、税务局、人武部及驻县部队、人行、农行、信用联社、工行、邮政储蓄银行、甘肃银行、中保人寿公司、中保财险公司等单位。
李建勇副县长:负责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协助分管县乡村振兴局。
郭冠亚副县长:负责国家能源局定点帮扶和能源工作。协助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县供电公司。
刘润斌副县长: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影视、科技、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地方志、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融媒体、红十字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温泉管委会)、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低保办、社会组织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融媒体中心、红十字会、县志办、赵充国陵园管理局。
联系县政府新闻办、新闻出版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党史办、科协、工会、团委、妇联、文联、档案馆、宗教局、抗日救亡运动纪念馆、天水农业学校、文旅公司、新华书店等单位。
金学民副县长:负责工业经济、工业园区建设、商贸流通、交通建设和营运、铁路、市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招商引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通运输局、市建中心、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商务局、招商引资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公路段、天平铁路公司、甘肃广电网络公司清水分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烟草专卖局、邮政局、工商联、中盐天水批发部清水配送中心、石油公司清水加油站等单位。
赵智彦副县长:负责公安、司法工作。主管县公安局(交警队),分管县司法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
曲俊强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务、乡村振兴、畜牧、果业、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果品产业发展中心、供销联社。
联系甘肃水务清水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气象局、山门林场、农发公司等单位。
除以上分工外,同时负责各分管部门和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分工中未列出的机构及事业单位,随其主管部门由有关领导分管。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印发